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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份检察建议让烈士陵园换新颜
时间:2019-12-0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http://fj.sina.cn/news/2019-11-29/detail-iihnzhfz2514106.d.html?vt=4&wm=19464833&cid=56302

 

22日,穿过晋安区鼓山镇鼓四村的一片拆迁工地,庄严肃穆的后屿烈士陵园呈现在眼前。这里埋葬着1934年牺牲的中共福建省委特派员王则炎、1935年牺牲的中共福州中心市委代理书记叶凯两位烈士的遗骸。陵园里已经整饬一新,上个月这里还垃圾遍地、杂草丛生。

后屿烈士陵园1995年被确认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。今年10月,晋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日青接群众举报实地走访发现,该烈士陵园疏于管护,损毁严重。“当时,护栏和围墙出现部分破损,垃圾散落得到处都是,杂草、灌木有半人多高。”李日青一边向记者展示取证照片一边介绍。

晋安区检察院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和《福州市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,负责晋安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。上述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、肃穆、清净的环境和氛围,损害了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,使得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状态。于是,晋安区检察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,明确要求其及时对烈士陵园开展打扫、清理、修复工作,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。

22日当天,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、鼓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烈士陵园介绍说,目前已经委托鼓四村安排专人每月过来清扫维护,及时清除陵园内的杂草和灌木,修复受损的围墙,遇到恶劣天气,还会加派人手巡查。“等周边拆迁地块的规划方案一出来,我们将报请晋安区政府和省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对这片约900平方米的烈士陵园进一步完善修复,将其打造成一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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