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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安区检察院推动落实“三个规定”防止干预司法办案行为
时间:2020-11-2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   一是强化制度宣传引导。将“三个规定”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,通过编印《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手册》、在机关LED屏推送警醒提示、在案管控申值班室等窗口位置醒目摆放“三个规定”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。二是规范报告登记制度。全面规范内设机构改革后领导干部干预、插手办案活动台帐和司法人员过问办案活动登记表,明确登记后的查核程序、抽查比例、隐私保护、成果运用以及纪律处分等事项,强化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。三是突出多维监督。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对照“18个是否”逐条查摆检视问题,以政治建设强化司法责任意识;结合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,将开展落实情况动态检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,实现对办案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、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全程监管监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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