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安区检察院建立检务督察人才库 从各部门中抽选政治素质硬、业务能力强、综合素质高的人员组成,由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检务督察工作,形成全院齐抓共管的督察格局。强化制度建设,下发文件明确各检务督察人员应当根据《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》开展工作,在职责范围内对督察工作质量负责,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。规定在评查工作中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负责任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、泄露秘密以及有其他违反纪律情形的,应当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。各督察员开展检务督察工作计入检察人员办案工作量,作为奖惩、选升依据之一。 (晋安区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