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安区检察院灵活运用三种手段加强检务督察力度
一是不定期的专项督察手段。结合上级院部署及本院工作实际,不定期开展违规收费、任职回避、“一家两制”、不起诉案件办理等专项督察,提高检察办案合法性、规范性水平。二是择机使用的谈心谈话手段。根据工作实际,严格落实监督责任,对于发现线索,积极利用第一种形态,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廉政提醒,达到“咬耳扯袖,脸红出汗”的监督效果。三是积极联动,对照查摆整改手段。根据上级机关及同级党委、政府被巡视、巡察发现的问题,积极联动,对照查摆,整改落实,利用巡视巡察利剑,扩大监督效果,提高本院检察业务水平。